上海久事国际马术中心项目工地817机械伤害事故查明致1死

发布时间:2024-08-30 00:11:00    浏览:

  2月12日,本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获悉,上海久事国际马术中心项目工地8.17机械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8月17日,浦东新区通耀路21号上海久事国际马术中心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调查显示,上海久事国际马术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久事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建工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幕墙专业分包单位为上海市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装饰公司登高机械租赁单位为中建锦程机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装饰公司的劳务分包单位是上海东服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3年8月17日9时左右,中建锦程公司设备维保人员陆某根据公司安排,到通耀路21号上海久事国际马术中心项目工地进行曲臂登高车的维保作业。装饰公司安排东服公司徐某明进行现场安全监护。10时左右,陆某站在曲臂车作业篮内操作登高车上升过程中作业篮向二层GRC混凝土预制构件侧向平移,徐某明见状立即呼喊提醒,但陆某没有停止作业篮移动,导致其头部被挤压在作业篮操作面板和构件沿口之间,徐某明马上按下曲臂车地面处的制动按钮,并操作作业篮下降到地面,一旁工人拨打了120急救电线救护人员到场后将陆某送往浦南医院进行抢救,当日10时30分左右,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陆某站在曲臂车作业篮内操作作业篮上升平移过程中,未认真观察注意现场环境,操作失误,导致在上升平移过程中头部碰撞到混凝土预制构件底部并被挤压在操作控制平台面板和二层盘道构件底部之间,造成事故。

  事故的间接原因为:中建锦程公司在安排作业前对设备维保作业现场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没有针对现场作业环境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调查组认为,徐某明,东服公司员工,装饰公司安排的设备维保现场安全监护人员,监护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装饰公司、东服公司依据企业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中建锦程公司,在安排作业前对设备维保作业现场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没有针对现场作业环境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陈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