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刘加旺、廖强履新

发布时间:2024-10-06 13:12:34    浏览:

  据中央汇金公司官网9月30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刘加旺同志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廖强同志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沈如军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徐志斌同志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

  经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刘加旺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聘任廖强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沈如军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职务,徐志斌不再担任中央汇金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刘加旺,197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市分行行长、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兼苏州市分行行长、安徽省分行行长、四川省分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并兼任中央汇金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

  廖强,1974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标普全球信用评级公司亚太区金融机构评级资深董事、大中华区金融机构评级首席评级官,中央汇金公司派往中国银行董事,中央汇金公司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股权管理一部主任。现任中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并兼任中央汇金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股权管理二部主任、股权管理三部主任。

  据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公开资料显示,中央汇金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03年12月,中央汇金公司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中央汇金公司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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